2017年12月
无团期
2018年1月
无团期
2018年2月
无团期
2018年3月
无团期
2018年4月
无团期
优惠政策:
行程概要:
2天
绿城画卷:5A级景区“首府绿肺”--青秀山 民族文化瑰宝--广西民族博物馆 长在深闺里的千年古镇--扬美古镇;
玩转边城:醉美中越边境山水画廊 零距离感受边关风情;
领略中越跨国瀑布壮美 探访原生态壮家古寨;
出行无忧:南宁市快环内免费接,每人赠送旅游意外保险一份;
贴心赠送:青秀山双程环保,随团赠送矿泉水。
绿城画卷:5A级景区“首府绿肺”--青秀山 民族文化瑰宝--广西民族博物馆 长在深闺里的千年古镇--扬美古镇;
玩转边城:醉美中越边境山水画廊 零距离感受边关风情;
领略中越跨国瀑布壮美 探访原生态壮家古寨;
出行无忧:南宁市快环内免费接,每人赠送旅游意外保险一份;
贴心赠送:青秀山双程环保,随团赠送矿泉水。
07:10南宁火车站朝阳路65号雅客酒店门前集合。乘车前往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青秀山风景区】,青秀山素有“城市绿肺”、“绿城翡翠,壮乡凤凰”的美誉,是南宁市靓丽的城市名片之一。(行程距离约14公里,车程约25分钟,游览时间约2.5小时),游览拥有迁地保护和园林造景完美结合的经典之园——千年苏铁园、独具热带雨林特色的生态园林景观——雨林大观、自然生态兰花专类园——兰园、富有民族特色的壮锦广场、青秀山友谊长廊;汇聚东盟各国国花、国树和南宁友好城市代表性雕塑的东盟友谊园;具有历史文化的状元泉、董泉、明代风格的龙象塔以及具有鲜明亚热带风光特色的棕榈园、芳香色艳的香花园、桃花岛等知名景点。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国家4A级旅游景区--【广西民族博物馆】(行程距离约8公里,行驶时间约20分钟,游览时间约1小时)参观设施较为齐备的民族文化专题博物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博物馆建筑面积3.3万㎡,现有藏品3.5万件(套),包括古代铜鼓、民族服饰、织锦刺绣、生产生活用具、民间工艺、民居建筑等。参观民族博物馆的“镇馆之宝”--101号云雷纹大铜鼓,被誉为“铜鼓王”。乘车赴始建于宋代,繁荣于明末清初的千年古镇--【扬美古镇】(行程距离30公里,行驶时间约50分钟,游览时间约1.5小时),游览扬美著名的古八景:龙潭汐影、雷峰积翠、剑插清泉、亭对江流、金滩月夜、青坡怀古、阁望云霞、滩松相呼。走进古镇,明清古宅鳞次栉比,名胜古迹星罗棋布,七柱屋、举人屋、进士第、慕义门、禁约碑、黄氏庄园……无不造工精美,细腻秀丽,古色古香,典雅宜人。而后乘车返回南宁(行程距离约40公里,行驶时间约1小时),约17:30后抵达朝阳路65号雅客酒店散团。接站工作人员(司机)于散团地点附近接到客人后,送回酒店休息。
【温馨提示】:
1、快环内免费接至集合地点,出发前一天请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导游与您联系,若无法安排接,在规定范围内报销打车费;
2、广西民族博物馆逢周一闭馆,不对外开放,无法游览无费用减免;
3、景区规定请务必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能入馆,如有不便敬请见谅;
酒店:游酒店标准双人间(南宁市区)
餐饮: 早餐:无 午餐:旅游团餐 晚餐:无
早上工作人员(司机)于约定时间在酒店接客人送往集合点与团队汇合(由于当天集合出发时间较早,早餐为酒店打包简餐)。抵达集合点后,07:00乘车前往大新县堪圩乡【明仕村】(行程距离约200公里,车程约3小时),抵达明仕村后自由活动,您也自由漫步欣赏明仕村周边田园风光,这里山明水秀,风光俊朗清逸,恍如隔世般的美好,素有世外桃源、“隐者之居”的美誉(游览时间不低于90分钟)。午餐后乘车前往国家特级景点--【德天跨国大瀑布风景区】(行程距离30公里,行驶时间40分钟,游览时间不低于90分钟),徒步进入景区游览亚洲第一大、世界第四大跨国瀑布,瀑布由【中国德天瀑布】和【越南板约瀑布】相连构成,横跨中越两国边境,宽208米,落差70米,纵深60米,三级跌落,雄奇壮阔!参观影视拍摄基地--【壮家古寨】,这里是当地保存最完整的原生态壮族杆栏式古村寨。走进观光村寨看到屋舍俨然,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游览时间约90分钟),尔后乘车返回南宁(行程距离约250公里,行驶时间约3.5小时),抵达朝阳路84号银河大酒店散团,结束愉快的旅程!
【温馨提示】:
1、请游客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在第一天接收集合出发时间信息与导游信息,若当天21:00仍未收到信息,请马上致电当地客服紧急联系电话,以免影响您的出行计划。
2、德天瀑布风景区内电瓶车(单程10元/人)、竹排(30元/人),德天、壮家古寨景区内集市非团队旅游中的自费及购物项目,导游不作推荐。
酒店:无
餐饮: 早餐:酒店早餐 午餐:旅游团餐 晚餐:无
1、交通:空调旅游车(每人一正座);
2、用餐:1早餐2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用餐人数不足十人一桌,餐厅将根据实际人数酌减菜量);
3、住宿:南宁城市便捷酒店、雅斯特酒店或其它同档次酒店标准双人间;
4、门票:所列首道景点门票;
5、导游:中文导游服务费;
6、保险:赠送旅游意外保险(保额每人10万元)
7、儿童价标准:身高1.2米以下,只含往返车位、正餐、导服费。
1、以上“费用包含”中未注明的项目费用;
2、其它私人消费(如酒店内洗衣、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酒店押金、单间差或加床费用;
3、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自费旅游项目及购物活动,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相关约定: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求, 在“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甲方自愿消费。
3.甲方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甲方提出退换货主张的,在购物后30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乙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所列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应有的协助义务。
4.乙方推荐的有些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最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量时,则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列的各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用等。甲方已明确知晓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及活动时间等,且完全理解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限定。
6.甲方交付自费项目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 本协议约定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 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 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8. 甲方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请甲方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双方签字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