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
无团期
2018年1月
无团期
2018年2月
无团期
2018年3月
无团期
2018年4月
无团期
优惠政策:
行程概要:
4天
指定时间南宁机场集合(实际以出团通知为准),乘飞机前往兴义。抵达后乘车前往罗平,游览 【罗平油菜花海】(游览时间不少于150分钟) (电瓶? 30 元/??理 ),行程结束,返回兴义入住酒店。
酒店:兴义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万峰湖景区】(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 (万峰湖游船 80 元/??理),后游览【万峰林景区】(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万峰林观光? 50 元/??理、??? 50 元/??理) ,午餐后游览【贵州醇?态景区】(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行程结束乘车前往安顺,入住酒店。
酒店:安顺
餐饮: 早:含 午:含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果树景区】需换乘景区环保? (50 元/?,景区保险 10 元/??理) ,【?果树?瀑布】 (游览时间不少于90分钟)(?瀑布扶梯单程30 元/? 、往返 50 元/?自理),【天星桥】 (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陡坡塘瀑布】 (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 ,行程结束,乘车前往兴义,入住酒店
酒店:兴义
餐饮: 早:含 午:含 晚:含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岭河?峡?】(游览时间不少于120分钟),行程结束后乘车前往兴义机场,乘飞机返回南宁(实际以出团通知为准),散团结束愉快行程。
酒店:温暖的家
餐饮: 早:含
费用包含:
1. 交通: 南宁/兴义往返飞机经济舱(含税),当地空调旅游?。
2. 住宿: 3晚当地酒店标准双人间,参考酒店如下,以实际安排入住为准(单房差300元/人)
兴义:维斯特酒店、贑兴酒店或同等级酒店
安顺:加特? 、?府温泉酒店、鼎盛酒店或同等级酒店
3. ?餐:?程中团队标准?餐 ,含 3 早 3 正餐 ,餐标30 元/?/餐 。
4. ?票:活动价格 60 岁以上免?票,60 岁以下加收?果树 160 元+油菜花 30 元= 190 元/??票 ,不含电瓶? ,具体请参考?程描述。(贵州景点购票为实名制 ,请提前准备身份证交予导游)
5. 导服: 当地中?导游 ,导服20元/人
费用不含:
1. 不含单房差:300 元/? ,敬请?理。
2. ?交通:?果村瀑布电瓶? 50+保险 10+扶梯往返50+万峰湖船票 80+万峰林电瓶? 50+万峰林??? 50 元/?+罗平花海电瓶? 30=320元/ ?,优惠费用290元/人,请上团后交与导游。
3. 不含景区?愿?费项? :?岭河电梯40 元/? ,贵阳醇电瓶? 20 元/? ,可根据 ?身情况选择消费。
4. ?童价标准:年龄 2~ 14 周岁 (不含) ,不占床 ,只含?费 、餐费和导服 ,产?的其它费?敬请?理。
5. 旅游费?不包含旅游意外险 ,建议客?购买。
6. 服务项?未提到的其它?切费? ,例如特殊?票等 ,请?理。
7. 酒店内?李搬运 、洗熨 、电话 、传真 、收费电视 、烟酒 、饮料等私?费? ,请?理。
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请仔细阅读,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报价不含】:景区便民设施、酒水、个人消费、行程中备注未含的餐及住宿等!请当地现付,备有说明除外。【不可抗力免责说明】:不可抗力,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经游客同意并签字后,可调整住宿和行程的先后顺序。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3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1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2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门票说明】:本产品已将相关景点进行优惠打包,14岁以下儿童免大门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因旅行社门票为团队优惠票,持各类特殊证件(如:军官证、记者证、老年证、学生证、残疾证等优惠证件)【餐饮说明】:景区段所含早餐均在所住酒店就餐,中、晚餐在沿路指定餐厅就餐,但当地饮食与游客饮食习惯有一定的差异,且贵州餐饮条件相当有限,请做好心理准备,旅行社已尽心安排特色菜品,希望能合你的味口;为了保证顺利用餐,行程中所有用餐均为提前预定,如若你在行程中取消用餐,费用一律不退;【用车说明】: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公交交通巴士,因延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或部分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略有不同;为保证车辆制动性能,行车延途均需停车加水;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贵州旅游车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一天定车,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安全说明】:①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②景区所在地区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③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活动停留,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其它提醒】:少数名族地区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士)、银行卡(农行/建行/邮政储蓄)、信用卡、现金等(现金不要带太多);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防水雨具;防寒服,旅游鞋(最好是防水旅游鞋),换洗内衣裤若干,厚棉袜若干,防晒霜(50SPFPA+以上)、太阳镜、太阳帽、润肤霜、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物品;全球通手机、相机、充电器、备用电池。签字认可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旅游者:合同编号: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地接社/委托社信息】
名称:贵州新云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30号蟠桃大厦二层
联系人:林开映15878746360
委托社:开映旅行
经营许可证号:L-GX-100160
座机号码:0771-5737101
经双方协商,同意签署以下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 (组团社) 乙方: 等 人(参团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之规定。 一、现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原定行程中安排如下项目: <一>安排进店内容 序号购物场所名称停留时间主要产品购物场所地址 二 、特别提示 <一>乙方应谨慎选择购物,在购物之前请斟酌品质、价格等因素。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由乙方自愿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确认,作为与甲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号 )的组成部分,并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三>双方在签订《旅游合同》的同时签订了本补充协议,乙方已将相关费用交给甲方,如因整个团队中参加此项目的人数较少或其他原因而甲方或代理甲方接待乙方的地接社未能安排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将所收取的相关费用(补充协议中的自费项目)全额退还给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乙方自愿参加的另付费项目,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慎重考虑与选择。对于那些不适合自身身体状况的另付费项目不要参加,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参加自己所选择的另付费项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飞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去程: 飞机
返程: 飞机